名  称: 关于开展滨海新区农业“大干60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2020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农业安全督查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15-2379-2019-00028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文  号: 津滨农委发〔2019〕115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19-11-28
发文日期: 2019-12-09
有效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区领导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市、区安委会工作要求,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持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农业安全风险,全力确保新区元旦、春节“两节”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市、区安委会统一部署,根据新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大干60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新区农业农村委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春节前,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业系统“大干60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2020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农业安全督查检查活动,对全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全力做好农业系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现将《滨海新区农业“大干60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2020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农业安全督查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深刻汲取以往事故教训,严格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大干60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及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两个安全的督查检查活动,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切实做好自查检查工作,全面做好所管行业两个安全大检查工作,持续开展“防保迎”专项行动“回头看”检查,及时进行工作总结,最大限度地保障新区农业安全稳定。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农业“大干60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及2020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

农业安全督查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区安委会工作要求,持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确保新区元旦、春节“两节”安全,按照市、区安委会统一部署,根据新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大干60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新区农业农村委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春节前,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业系统“大干60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2020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农业安全督查检查活动,对全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督查检查。特制定方案:

一、工作目标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组织机构

成立滨海新区农业“大干60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2020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农业安全督查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农业农村委书记王学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农业农村委各位相关行业的副主任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区农业农村委法规与应急管理室,成员由农业农村委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及农业农村委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面组织开展滨海新区农业“大干60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2020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农业安全督查检查各项工作,包括安排部署、组织推动、综合协调、信息收集汇总等工作,农业农村委办公室负责农委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及出租房屋的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各相关业务处室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本行业安全专项检查的具体组织推动,各事业单位负责具体落实本区域本系统本行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三、重点内容

此次检查工作的检查范围主要包括: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包括以“瘦肉精”、“三聚氰胺”专项整治为重点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以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为监管重点的蔬菜、果品的质量安全,以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为监管重点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渔业生产安全。主要包括各项安全制度、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渔港码头和渔船的安全生产制度、救生消防措施、火灾防范措施、值班看守制度、应对突发事件措施落实以及是否非法载客等情况。

(三)农机生产安全。主要包括各项安全制度、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章载人等违法行为以及农机驾驶员教育和培训、安全防火措施落实等情况。

(四)种养殖基地生产安全。主要包括设施农业安全防火、安全用电情况、易燃易爆设施(包括设施渔业液氧罐安全使用提示与督促)、生物质气系统(包括农村沼气池)等安全使用情况、沟渠硫化氢中毒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五)仓储企业(场所)安全。重点检查是否具备相应消防、土地、经营手续;是否存在超量、超防火等级储存;是否建立库存清单且与实际一致;实行承包、租赁的仓储场所是否依法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安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有效;值守人员是否持证且保证有效值守;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等。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要扎实开展“排险除患”行动,紧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环节,做好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工作,同时重点排查事业单位化学实验室、相关企业实验室、液氮液氧压力罐及高度农药等,核查其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与备案一致等。

(七)消防安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大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要紧盯安全条件差、消防管理弱的小单位、小场所,重点整治“三合一”、“多合一”、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范围主要包括检查农委机关、所属各事业单位及其出租房屋和渔业、畜牧、农业、农机、林业等各部门及所属行业企业生产环节中各项消防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和消防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主要内容有:一是单位或场所是否在生产、存储、经营的建筑内违规设置宿舍或者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违规设置集体宿舍,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二是单位或场所是否有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三是消防设施是否损坏停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否正常供水。固定消防设施,灭火、逃生器材配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按标准配备灭火器、防毒面具、逃生绳、手电筒等消防安全装备及应急照明、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四是阻碍人员逃生的铁护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防火分隔是否到位;五是场所门窗是否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护栏等障碍物;六是房屋出租方与承租方是否签订并落实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七是公共区域(疏散通道、楼梯)是否堆放影响安全疏散的物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八是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九是排查整治是否非法存储危险物品,是否存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等;十是重点岗位人员责任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会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能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十一是日常管理机制是否健全。单位是否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是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十二是宣传教育培训是否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怎样,员工是否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不会报警、灭火及逃生等。

四、分组安排

(一)机关事业单位组组长:分管办公室领导、分管安全领导

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

(二)种植行业组组长:分管种植行业领导、分管安全领导

副组长:农业与农机管理室负责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成 员:农业与农机管理室及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

(三)农机行业组组长:分管农机行业领导、分管安全领导

副组长:农业与农机管理室负责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成 员:农业与农机管理室及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

(四)畜牧行业组组长:分管畜牧行业领导、分管安全领导

副组长:渔业管理与畜牧兽医室负责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成 员:渔业管理与畜牧兽医室及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

(五)水产行业组组长:分管渔业行业领导、分管安全领导

副组长:渔业管理与畜牧兽医室负责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成 员:渔业管理与畜牧兽医室及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

(六)林业行业组组长:分管林业行业领导、分管安全领导副组长:农村社会事业与村镇建设室负责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成 员:农村社会事业与村镇建设室及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

(七)综合组组长:分管安全领导

副组长:法规与应急管理室负责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成 员:法规与应急管理室及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高度重视此次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务必做到“警钟长鸣”,切实强化“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农业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安全高压态势,逐个节点推进,全力抓好农业“大干60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2020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农业安全督查检查工作,确保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持续开展“回头看”检查

要以之前开展的“防保迎”专项行动为基础,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持续开展“防保迎”专项行动“回头看”检查。紧密围绕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对“防保迎”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以及暂时停产停业整改的单位,要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检查。要严格监管执法,及时督促隐患彻底整改到位,防止“死灰复燃”,切实做好闭环管理工作。特别是对前期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后准备复产复工的单位,要由专家对整改情况逐一进行评估、验收,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准恢复生产,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

(三)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年终岁末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要加强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和保障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各项应急资源的落实工作。要密切关注高温、雷电、暴雨、强风等灾害性天气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要加强冬季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各项应急资源的落实工作,强化第一现场应急处置作用。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全力组织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特点,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及时开展各项工作,2020年1月21日前报工作总结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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