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质量兴农战略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索引号: 15-2379-2019-00027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委
文  号: 津滨农委发〔2019〕114号
主题分类: 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
成文日期: 2019-11-21
发文日期: 2019-12-02
有效性: 有效

各涉农街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天津市质量兴农战略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津农委〔2019〕40号),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经区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现将《天津市滨海新区质量兴农战略实施方案(2019-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滨海新区质量兴农战略实施方案

(2019-2022年)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质量兴农战略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天津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和改革委等七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天津市质量兴农战略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津农委〔2019〕4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践行新发展理念,强化创新驱动和提质导向,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现质量兴农为目标,着力优环境、促融合、管安全、强科技、育人才,大力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加快推动农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全面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推进滨海新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坚持目标导向,到2022年,基本建立质量兴农制度框架,初步实现产品质量高、产业效益高、生产效率高、经营者素质高、国际竞争力强,农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产品质量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全区知名农产品品牌数量达到21个。

——产业效益高。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5:1,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80%,水产健康养殖示范面积比重达到90%。

——生产效率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全面提高,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2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1%,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经营者素质高。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不断壮大,市级合作社和市级合作社示范社总量稳定在22家左右、家庭农场稳定在40家左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稳定在10家左右。

——国际竞争力强。农产品品质和农业生产服务比较优势明显提高,统筹利用国内外资源和市场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农业企业集团。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农业绿色发展

1.调整完善农业生产力布局。根据目前情况,明确优化发展片区、适度发展片区、保护发展片区。到2020年完成3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0.7万亩基本保障型蔬菜生产功能区的划定,到2022年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建立完善的“建管护”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持续优化调整基本保障型蔬菜功能区。按照适地适种的原则,围绕特色园艺产品,到2022年创建1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发挥示范引领、增强对产业辐射带动作用。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在完成畜禽养殖区域禁养区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到2022年创建20个种养一体、循环利用的绿色畜牧示范场,促进畜禽养殖提档升级。统筹布局渔业发展空间,根据水域滩涂承载力和环境容量,合理划定水产养殖区、布局限养区、明确禁养区,大力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推动工作,到2022年创建3个生产设施良好、水源无污染源、生产操作规范的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市规自局滨海分局、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各涉农街镇)

2.节约高效利用水土资源。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基本保障型蔬菜生产功能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2年建成26万亩高标准农田,所有高标准农田实现统一上图入库。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动耕地质量不断提高。加强土地保护利用,持续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针对水资源开发过度的情况,采取节水压采措施,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有效减少农田退水对水体的污染,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到2022年完成农业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8.5万亩。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推广抗旱节水、高产稳产品种,集成推广深松、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市规自局滨海分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各涉农街镇)

3.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到2020年实现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到2022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快实施化学农药减量替代计划,推进绿色防控和科学用药,到2020年实现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到2022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实施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行动,建设绿色防控示范区,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以上。加强动物疫病综合防治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兽药使用休药期规定,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物。在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展兽药产品追溯试点,建立工作台账,逐步实现兽药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涉农街镇)

4.全面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深入实施耕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划定。对受污染耕地制定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相应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到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到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到2022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构建“源头控制、高效回收、资源利用”的农田残膜回收利用体系为目标,以农田残膜回收网点为纽带,鼓励农田残膜资源化利用,到2022年农田残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在全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与处置,建立“统一回收、集中处置”模式,实现有偿回收,到2022年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大力推进种养结合型循环农业发展,集成推广稻鱼(虾、蟹)共生、林果间作其他作物等成熟适用技术模式,加快发展农牧配套,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各涉农街镇)

(二)推进农业全程标准化

5.健全完善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逐步形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配套的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各涉农街镇)

6.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标准化生产,并建立生产记录台账制度。促进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标识等全流程标准化。到2022年,66个规模化放心农产品基地实现标准化生产,其中:放心菜种植基地20个、放心猪养殖基地18个、放心水产品养殖基地28个。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优质特色农产品。(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各涉农街镇)

(三)促进农业全产业链融合

7.深入推进产加销一体化。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行动工程,以加工业为纽带,推进产业交叉融合,统筹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促进农产品加工就地就近转化增值。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加工体系,发展中央厨房等新型经营模式。通过规模化、绿色化、优质化生产基地建设,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构建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和产业融合利益共同体,形成农业优势产业突出、现代农业技术集成和融合发展的载体。(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各涉农街镇)

8.强化产地市场体系建设。以优势农产品主产地为核心,根据农产品产地市场特点,探索建立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体系,引导鼓励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定制农业,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扩大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对接范围。根据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市场需求,探索建立“全程温控、标准健全、绿色安全、应用广泛”的农产品全程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创新产销对接方式,开发多种形式特色农产品营销促销平台,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谋划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工程,鼓励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平台对接,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快农产品拍卖、电子结算、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流通方式推广运用。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完善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各涉农街镇)

9.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动科技、教育、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共享农庄、体验农场、创意农业和特色文化产业等新业态,依托乡村民居特色,深入发掘农业农村的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助力农业发展,多渠道拓宽农民增收,发展壮大乡村产业,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到2022年培育1个田园综合体。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开展农业文化遗产发掘梳理工作,探索农业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利用与传承的新机制,促进中华优秀农耕文化传承与弘扬。(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涉农街镇)

(四)培育提升农业品牌

10.构建农业品牌体系和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实现品牌战略。力争到2022年培育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个、企业品牌11个、产品品牌8个,形成较完善的农产品品牌体系。(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涉农街镇)

11.加强品牌宣传推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传播作用,组织品牌农业企业参加全国综合性展会,组织参加地方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鼓励品牌农产品进超市、社区、学校,以丰富多彩的展示展销活动和推选推介活动来提升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加强我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以农业龙头企业和种羊、奶牛、水稻等优势种业为重点,鼓励支持新区农业企业、农业科技和农产品“走出去”,积极培育跨国经营的农业企业集团,带动农业企业走向海外增强竞争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各涉农街镇)

(五)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定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开展禁限用农药、禁用兽药和非法添加物监督抽查。年抽检批次不低于600批次,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各涉农街镇)

13.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到2020年底,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标准。实现新区、街镇监管机构全覆盖,形成有效联动监管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引导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主体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推动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健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各涉农街镇)

(六)强化农业科技创新

14.加强质量导向型科技攻关。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保护开发利用特色种质资源,提升企业育种能力,重点在农作物、畜禽、水产等领域,培育1家具有育种、生产加工、市场营销和技术服务能力的育繁推现代种业企业,建设11个畜牧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加快推进我区现代种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科技局、各涉农街镇)

15.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我区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加快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农业机械化技术与装备引进试验和推广应用,到2022年,积极创建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强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推进农机和农艺技术融合创新,积极推进农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各涉农街镇)

16.加快数字农业建设。有序推进农业大数据建设,加强三农大数据平台建设,采集汇聚全区农业数据资源,形成数据共享汇聚通道,积极参与建设乡村振兴大数据支撑平台。实施智能农业行动计划,围绕智能园艺、智能水产、智能畜牧、智能农机、智能种业等发展领域,着力促进数字技术与现代农业的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各涉农街镇)

(七)建设高素质农业人才队伍

17.发挥新型经营主体骨干带动作用。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鼓励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发挥新型经营主体骨干带动作用。完善家庭农场人才培育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带动区域内小农户发展优质农产品。不断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龙头企业在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标杆作用,提升优势主导产业整体质量水平。到2022年,家庭农场稳定在40家左右,市级合作社和市级合作社示范社总量稳定在22家左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稳定在10家左右。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不断拓展经营渠道,降低物流成本,实现品质和效益的提升。(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涉农街镇)

18.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程。积极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围绕促进产业兴旺,坚持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不断发展壮大适应现代农业需求,培育一批高素质农民队伍。做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不断提升农村带头人的素质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人社局、各涉农街镇)

19.培育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大力培育各类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为农户搭建服务平台。引导各类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规范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整合农业生产性服务资源,支持规模较大、服务带动能力较强的服务组织开展耕、种、防、收等环节农业生产性服务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涉农街镇)

三、完善质量兴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质量兴农工作体系,建立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的质量兴农沟通协调机制,根据相关工作职能,切实强化对本系统的业务指导。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质量兴农工作责任,建立协调机制,主动担当作为,把质量兴农绩效作为乡村振兴战略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可操作的质量兴农任务清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市规自局滨海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各涉农街镇)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质量兴农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在加快绿色发展、推进全程标准化、促进全产业链融合、培育提升品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科技创新、建设高质素人才队伍等方面的政策引导,加大支持力度。完善农业设施用地政策,支持发展农业服务方式创新,探索以质量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的增信融资制度,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等纳入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市规自局滨海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各涉农街镇)

(三)做好质量兴农评估工作。各有关部门将产品质量、产业效益、生产效率、经营者素质、农业竞争力作为重要评价内容,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评价指标数据采集、整理、核实,进行质量兴农自评价,按照市农业农村委要求报送自评价报告市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市规自局滨海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各涉农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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