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转发天津市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十项帮扶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5-2379-2018-00024
发布机构: 农委
主题分类: 农业农村,农村事业发展
成文日期: 2017-11-14
发文日期: 2017-11-21
有效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按市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要求,现将《关于开展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十项帮扶行动”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结合新区实际,区帮扶办对“十项帮扶行动”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形成了《滨海新区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十项帮扶行动”任务分解表》。这“十项帮扶行动”与前期下发各单位的结对帮扶困难村“六项”重点工作67项目标任务是一致的,是对“六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扩展和延伸,职责分工更加清晰,工作内容更加具体,任务目标更加明确。请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滨海新区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十项帮扶

行动”任务分解表

  联系人:杨靖          联系电话:65305526

                     

滨海新区结对帮扶困难村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

关于开展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

“十项帮扶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办发〔2017〕36号)精神,加快推进困难村和低收入困难农户发展,现就开展“十项帮扶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到2020年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为总目标,按照“六个精准”的总要求,以改善困难村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培育主导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提高基本社会保障为重点,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乡风文明建设为基础,坚持区域统筹、镇村联动、因地制宜、生态优先、政府主导的基本原则,大力实施以加强党建帮扶、就业培训帮扶、产业带动帮扶、科技教育帮扶、金融服务帮扶、生态补偿帮扶、基础设施帮扶、住房安全帮扶、医疗救助帮扶、社会保障帮扶为主要内容的“十项帮扶行动”,实现结对帮扶困难村达到“6413”建设标准,即:困难村村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基层治理机制建设水平提升、乡风文明程度提升“六个提升”,低收入困难群体教育资助保障、住房安全保障、医疗救助保障、社会兜底保障“四个保障”,村庄生态环境“一个专项整治”,困难村全部建成美丽村庄达标村(其中20%的村建成美丽村庄示范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20万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三个目标”。

二、工作任务

1.加强党建帮扶。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农委,指导各涉农区加强困难村党组织建设,深化“五好党支部”创建,选优配强村级组织带头人,健全完善以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巩固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和政治引领功能,到2020年,1000个困难村全部达到“五好党支部”创建标准。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抓手,推动困难村实现村级组织运行规范、村务民主管理监督规范、村级管理服务机制规范“三规范”。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会同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加强困难村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各涉农区及所辖困难村,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围绕建设美丽乡村主题,以乡风民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三个美起来”为目标,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到2020年,1000个困难村全部达到区级及以上文明村标准。市综治委会同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加快推进困难村“平安村庄”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到2020年,困难村全部达到“平安村庄”创建标准。

2.就业培训帮扶。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委负责,依托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困难村和低收入困难群体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实现培训全覆盖,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同时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群体帮扶系统,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吸纳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和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劳动力就业,确保困难村和低收入困难群体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就业援助实现就业。由市农委负责,依托我市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广泛开展面向全体农民,针对共性技术需求的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面向种养能手、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骨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骨干、农村经纪人、村级农业服务组织服务能手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到2020年,基本实现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培训全覆盖。

3.产业带动帮扶。市农委会同市商务委、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旅游局负责实施产业帮扶工作,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的原则,坚持区域统筹、镇村联动、“一村一策”,指导困难村因地制宜制定实施经济发展方案。市农委指导困难村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绿色化、科技化、规模化、品牌化、信息化发展,建成“一村一社”、“一村一企”,形成“一村一业”或“一镇一业”,培育镇域或区域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使其全部纳入产业化体系。利用村各类载体,一村建一个“益农信息社”,提供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等。市农委会同市中小企业局、市旅游局加快推进困难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延长产业链条,增加村集体收入。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市财政局会同市农委整合归并各类涉农产业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将资金按因素法下达到各区,由各区政府按照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地自主确定产业项目,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市国土资源和房管局要强化土地政策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增减挂钩计划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指标向列入结对帮扶的困难村重点倾斜,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基础建设、公用设施、产业设施用地,给予计划指标支持,应保尽保。优先开展困难村土地综合整治。市商务委要实施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网对接、农展对接、农贸对接,积极推进产品产销衔接、实施电商帮扶。确保到2020年,困难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20万元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提高,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到2020年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4.科技教育帮扶。市农委会同市农科院、农学院和市、区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单位,选派农业科技人员组建技术帮扶组,实现技术帮扶全覆盖,为困难村发展提供技术咨询,围绕困难村主导产业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率。由市教委负责,进一步改善困难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村办幼儿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改善办园条件,人口规模在1500人以上的困难村全部建有幼儿园,1500人以下的困难村根据需求情况建设幼儿园,满足困难村儿童的入园需求。建立以“奖、贷、助、补、减”多种措施有机结合、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齐全完备的助学体系。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减收学费的50%;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免收学费。

5.金融服务帮扶。天津银监局、市金融局会同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保监局、市农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残联等部门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大力发展帮扶小额信贷。积极搭建平台,在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指导和支持下,金融机构要重点支持困难村基础设施建设。在津金融机构要推动困难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积极做好对困难村特色农业、农副产品加工、旅游、民族文化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的金融支持,促进困难村产业协调发展。加强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建立和完善帮扶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建立市区两级风险补偿金,风险补偿金拨付到位、专款专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完善财政贴息配套政策,降低融资成本。天津保监局要引导保险机构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帮扶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扩大特色种养业险种。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扩大保险覆盖面。支持探索建立适合困难村特点的农业保险大灾分散机制,完善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鼓励开展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等银保合作模式试点。市农委支持保险公司减免困难村(户)自缴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费。支持市、区两级涉农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困难村发展经济项目,对免收担保费的,按项目担保额度给予年3%的担保费补贴。人行天津分行指导区、镇政府用好财政贴息政策,加强风险管理,完善信用评价机制,稳步推进农户、家庭农场等经济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建设。

6.生态补偿帮扶。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实施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研究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以林地、湿地、耕地为主要地域的困难村作为生态补偿工作试点,明确分领域重点任务,制定差异化补偿办法,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国家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和资金按照精准帮扶的要求向困难村倾斜。加快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体系,根据各领域、不同类型地区特点,以生态产品产出能力为基础,完善测算方法,分别制定补偿标准。建立稳定投入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市区两级财政逐步提高转移支付水平,为全市范围内建立科学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进行探索,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要考虑困难村实际情况,加大投入力度,扩大实施范围。在困难村集中的区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提高困难村群众参与受益的比例,利用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困难村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转为生态保护人员。

7.基础设施帮扶。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加快推动困难村穿村公路和乡村公路建设,加大打通断头路力度,努力实现村村通。市水务局负责加快推动各区开展困难村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实施困难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解决困难村饮用水问题。市电力公司负责实施困难村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到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升级改造,满足产业发展、农民生活实际需求;配合实施光伏帮扶,对困难村中的光伏设备提供并网服务。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困难村清洁能源建设,力争到2020年实现清洁能源全覆盖。市农委市农改办负责困难村“六化”建设,市委组织部指导各涉农区大力实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改造提升工程,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困难村农家书屋建设,市文广局负责困难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市商务委负责困难村便民超市建设,市农委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全面统筹和协调村邮站的建设及效能提升工作,指导各有关区政府结合本区域实际推动乡镇、村级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及村邮站日常管理职责,市体育局负责困难村健身广场建设。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困难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提升,全部达到美丽村庄达标村建设标准,其中200个村建成美丽村庄示范村。

8.住房安全帮扶。市建委负责,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倒损户和其他贫困户,实施老旧危陋住房改造工程。到2020年,1000个困难村中的老旧危陋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C级危房全部维修改造,D级危房全部大修加固或拆除重建。

9.医疗救助帮扶。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积极探索整合相关资源,充分发挥村卫生室服务网底作用,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家庭医生服务团队,面向困难村居民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低收入困难群体减免服务费,到2020年实现困难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制定完善建档立卡低收入困难农户门诊救助、大病救助等帮扶政策,对低收入困难农户办理医疗、意外伤害等保险,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到2020年,低收入困难农户大病保险覆盖面达到100%。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医疗机构为符合我市疾病应急救助有关规定的患者实施急救垫付的资金,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10.社会保障帮扶。市民政局负责,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家庭没有劳动力、没有收入来源的低收入困难群体建档立卡,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通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政策进行兜底扶持,并适时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到2020年,实现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全市城乡低保线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困难家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组织领导

1.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市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市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具体政策文件,细化量化建设标准,明确方法步骤,形成“1+X”文件。全市各单位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打好帮扶“组合拳”。各区党委、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认真制定对接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2.加强政策扶持。为实施好“十项帮扶行动”,按期完成帮扶目标任务,市和区财政局要根据帮扶资金预算,按时下达各项资金安排,及时拨付到位,强化资金监管,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根据帮扶任务制定科学的项目实施计划。

3.强化分类指导。坚持因村因户精准施策,各有关单位要摸清查实困难村实际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突出分类指导,逐村建立工作台账,形成细化量化的时间表、路线图,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严格督查考核。市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帮扶工作考核办法,完善帮扶工作指标监测体系和考评机制,各相关单位要配合市结对帮扶办定期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督查结果通报。

5.加强典型宣传。要注重总结帮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吸纳帮扶新模式、新办法,为全市建立扶贫助困长效机制积累经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政策实效。


附件

滨海新区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十项帮扶行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行动名称

牵头(责任)部门

会同
部门

工作任务

任务目标

1

加强党
建帮扶

区  委
组织部

区民政局区农委

   1.指导涉农街镇加强困难村组织建设,深化“五好党支部”创建,选优配强村级组织带头人,健全完善以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巩固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和政治引领功能。
   2.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抓手,推动困难村实现村级组织运行规范、村务民主管理监督规范、村级管理服务机制规范“三规范”。

到2020年,44个市、区级困难村全部达到“五好党支部”创建标准。

区  委
宣传部

区文明办

   3.加强困难村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各涉农街镇所辖困难村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围绕建设美丽乡村主题,以乡风民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三个美起来”为目标,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

到2020年,44个困难村全部达到区级及以上文明村标准。

区综治办

区建交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

   4.加快推进困难村“平安村庄”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体系。

到2020年,44个困难村全部达到“平安村庄”创建标准。

序号

行动名称

牵头(责任)部门

会同
部门

工作任务

任务目标

2

就业培
训帮扶

区人社局

区农委

   1.依托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困难村和低收入困难群体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实现培训全覆盖,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能力。
   2.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群体帮扶系统,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吸纳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和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劳动力就业,确保困难村和低收入困难群体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就业援助实现就业。

到2020年,基本实现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培训全覆盖。

区农委

   3.依托区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广泛开展面向全体农民,针对共性技术需求的农业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面向种养能手、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骨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骨干、农村经纪人、村级农业服务组织服务能手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

3

产业带
动帮扶

区农委

区商务委区工信委区国资委区财政局

   1.负责实施产业帮扶工作,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的原则,坚持区域统筹、镇村联动、“一村一策”,指导困难村因地制宜制定实施经济发展方案。

序号

行动名称

牵头(责任)部门

会同
部门

工作任务

任务目标

3

产业带
动帮扶

区农委

   2.指导困难村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绿色化、科技化、规模化、品牌化、信息化发展,建成“一村一社”、“一村一企”,形成“一村一业”或“一镇一业”,培育镇域或区域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使其全部纳入产业化体系。利用村各类载体,一村建一个“益农信息社”,提供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等。

确保到2020年,困难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20万元以上;农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逐年提高,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到2020年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区农委

区工信委区商务委(旅游)

   3.加快推进困难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延长产业链条,增加村集体收入。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

区财政局

区农委

   4.整合归并各类涉农产业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将资金按因素法下达到各街镇,由各街镇按照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地自主确定产业项目,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区规国局

   5.强化土地政策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增减挂钩计划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指标向列入结对帮扶的困难村重点倾斜,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基础建设、公用设施、产业设施用地,给予计划指标支持,应保尽保。优先开展困难村土地综合整治。

区商务委

   6.实施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网对接、农展对接、农贸对接,积极推进产品产销衔接、实施电商帮扶。

序号

行动名称

牵头(责任)部门

会同
部门

工作任务

任务目标

4

科技教
育帮扶

区农委

   1.选派农业科技人员组建技术帮扶组,实现技术帮扶全覆盖,为困难村发展提供技术咨询,围绕困难村主导产业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率。

区教体委

   2.进一步改善困难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村办幼儿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改善办园条件,人口规模在1500人以上的困难村全部建有幼儿园,1500人以下的困难村根据需求情况建设幼儿园,满足困难村儿童的入园需求。建立以“奖、贷、助、补、减”多种措施有机结合、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齐全完备的助学体系。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减收学费的50%;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免收学费。

5

金融服
务帮扶

区财政局(金融)

驻区金融系统和保监系统
区农委
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残联

   1.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大力发展帮扶小额信贷。积极搭建平台,在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指导和支持下,金融机构要重点支持困难村基础设施建设。驻区金融机构要推动困难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积极做好对困难村特色农业、农副产品加工、旅游、民族文化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的金融支持,促进困难村产业协调发展。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区民政局

   2.加强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帮扶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建立市区两级风险补偿金,风险补偿金拨付到位、专款专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完善财政贴息配套政策,降低融资成本。

序号

行动名称

牵头(责任)部门

会同
部门

工作任务

任务目标

5

金融服
务帮扶

天津保监局驻区机构

   3.引导保险机构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帮扶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扩大特色种养业险种。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扩大保险覆盖面。支持探索建立适合困难村特点的农业保险大灾分散机制,完善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鼓励开展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等银保合作模式试点。

区农委

    4.支持保险公司减免困难村(户)自缴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费。支持市、区两级涉农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困难村发展经济项目,对免收担保费的,按项目担保额度给予年3%的担保费补贴。

人行天津分行驻区机构

   5.指导区、镇政府用好财政贴息政策,加强风险管理,完善信用评价机制,稳步推进农户、家庭农场等经济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建设。

6

生态补
偿帮扶

区农委

区财政局区环境局

   实施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研究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以林地、湿地、耕地为主要地域的困难村作为生态补偿工作试点,明确分领域重点任务,制定差异化补偿办法,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国家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和资金按照精准帮扶的要求向困难村倾斜。加快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体系,根据各领域、不同类型地区特点,以生态产品产出能力为基础,完善测算方法,分别制定补偿标准。建立稳定投入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市区两级财政将逐步提高转移支付水平,为全区范围内建立科学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进行探索,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要考虑困难村实际情况,加大投入力度,扩大实施范围。在困难村集中的区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提高困难村群众参与受益的比例,利用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困难村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转为生态保护人员。

序号

行动名称

牵头(责任)部门

会同
部门

工作任务

任务目标

7

基础设
施帮扶

区建交局

   1.负责加快推动困难村穿村公路和乡村公路建设,加大打通断头路力度,努力实现村村通。负责加快推动各街镇开展困难村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实施困难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解决困难村饮用水问题。

区电力
部 门

   2.负责实施困难村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满足产业发展、农民生活实际需求;配合实施光伏帮扶,对困难村中的光伏设备提供并网服务。

到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升级改造。

区发
改委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困难村清洁能源建设。

力争到2020年实现清洁能源全覆盖。

区农委

   4.负责困难村“六化”建设。

到2020年,困难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提升,44个村全部达到美丽村庄达标村建设标准,并建成美丽村庄示范村。

区 委
组织部

   5.指导各涉农街镇大力实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改造提升工程。

区文广

电局

   6.负责困难村农家书屋建设和困难村文化活动室建设。

区商务委

   7.负责困难村便民超市建设。

区国资委

   8.负责全面统筹和协调村邮站的建设及效能提升工作,指导各有关涉农街镇结合本区域实际推动村级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及村邮站日常管理职责。

区教体委

   9.负责困难村健身广场建设。

8

住房安
全帮扶

区建交局

区民政局

   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倒损户和其他贫困户,实施老旧危陋住房改造工程。

到2020年,44个困难村中的老旧危陋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C级危房全部维修改造,D级危房全部大修加固或拆除重建。

序号

行动名称

牵头(责任)部门

会同
部门

工作任务

任务目标

9

医疗救
助帮扶

区卫计委

   1.积极探索整合相关资源,充分发挥村卫生室服务网底作用,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家庭医生服务团队,面向困难村居民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低收入困难群体减免服务费。

到2020年实现困难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

区人社局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委区残联

   2.制定完善建档立卡低收入困难农户门诊救助、大病救助等帮扶政策,对低收入困难农户办理医疗、意外伤害等保险,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到2020年,低收入困难农户大病保险覆盖面达到100%。

区卫计委

所属医疗机构

   3.为符合我市疾病应急救助有关规定的患者实施急救垫付的资金,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10

社会保
障帮扶

区民政局

   1.实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家庭没有劳动力、没有收入来源的低收入困难群体建档立卡,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通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政策进行兜底扶持,并适时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到2020年,实现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全市城乡低保线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区人社局

   2.对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困难家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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