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开展2018年春节期间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15-2379-2018-00001
发布机构: 农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1-11
发文日期: 2018-01-11
有效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开展好节日期间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维护滨海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决定于2018年1月22日-2月9日,对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并根据检查出的隐患及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现将《滨海新区2018年春节期间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春节期间“两个”安全的督查检查活动,同时结合正在进行的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将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保障辖区安全稳定。

  

  

  

  2018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2018年春节期间农业生产安全

  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农业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及市、区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深刻汲取“11.18”北京市大兴区和“12.1”天津市河西区火灾事故教训,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按照农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业安全工作的通知》(津滨农委发〔2017〕201号)精神,结合当前形势和农业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包括以“瘦肉精”、“三聚氰胺”专项整治为重点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以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为监管重点的蔬菜、果品的质量安全,以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为监管重点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渔业生产安全。主要包括各项安全制度、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渔业码头渔船管理安全生产制度、救生消防措施、应急救援措施、值班看守制度等情况。

  (三)农机生产安全。主要包括各项安全制度、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章载人等违法行为以及农机驾驶员教育和培训、冬季防火措施落实等情况。

  (四)种养殖基地及林地湿地生产安全。主要包括设施农业安全防火、林地湿地防火、安全用电等工作,农村沼气池等生物质气系统的安全使用情况、沟渠硫化氢中毒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认真做好易燃易爆设施,包括设施渔业液氧罐安全使用指导、协调与督促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检查方式

  采取区域检查和行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区域检查主要听取近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实地检查有关生产单位。

  三、检查点位

  重点检查农业种植基地、畜牧养殖基地、水产养殖基地、屠宰场、渔港码头、农机合作社等重要场所。每个辖区随机检查4-5个点位。

  塘沽:蔬菜种植基地1个,屠宰场或畜牧养殖场1个,农药经营店1个,渔业码头2个。

  汉沽:蔬菜种植基地1个,屠宰场或畜牧养殖场1个,设施渔业养殖场1个,渔业码头2个。

  大港:蔬菜种植基地1个,屠宰场或畜牧养殖场1个,设施渔业养殖场1个,农机集中停靠点1个,大港湿地。

  四、检查时间

  2018年1月22日—2月9日。

  五、分组安排

  塘沽组组长:李长青、高相建

  成  员:刘春亮、陈宝华、刘永军、申铁巷

  汉沽组组长:李长青、高相建

  成  员:陈  喜、冯仲功、李  雅、金  月

  大港组组长:李长青、高相建

  成  员: 谢志庚、王振和、张俊岭、丁仲敏

  塘沽良种场、锦州道市场检查组组长:李长青、高相建

  成  员:刘春亮、谢志庚、丁仲敏及相关人员

  大港湿地检查组组长:高相建

  成  员:尚成海及湿地管理中心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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