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 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0-11-13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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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天津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区政府出资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部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加强指导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区属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本区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聚集。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和稽核对所监管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提出任免建议、实施考核并根据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依法对所监管企业的发展规划、重大投融资、改革重组和产权变动等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

    (六)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七)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的执行。

    (八)根据区政府的授权,监管产权交易市场,规范产权交易。

    (九)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股东代表、董事,指导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

    (十)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制度,依法对各开发区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一)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的职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十二)负责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督促区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督促区属国有企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五)组织推动国资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根据授权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专司国有资产监管,逐步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明确监管重点,精简监管事项,优化部门职能,改进监管方式,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实现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7个职能处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共1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计1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4,518,219.80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605,881.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68,219.80元,占98.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事业收入0.00元,占0.00%;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0.00元,占0.00%。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4,518,219.80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605,881.93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1,428.80元,占82.11%;项目支出2,446,791.00元,占16.8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368,219.80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611,010.80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765元,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449765元,包括“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49,765.00元,主要用于:职业经理人培训费。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918454.8元,其中:“国有资产监管”13918454.8元,包括“行政运行”12,082,743.8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35,711.00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和项目支出,“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400,000.00元,主要用于:下属国企补贴款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1,921,428.80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1,884,557.24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0585045.16元,其中“基本工资”1,638,599.00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发放,“津贴补贴”2,628,489.10元,主要用于:人员津贴补贴发放,“奖金”1,166,892.87元,主要用于:绩效考核、定额绩效的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2,343.2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317,814.0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社会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7,267.6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6,421.31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生育险、失业险等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2,677,943.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公积金、补充公积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9,275.00元,主要用于:未休假补贴、值班费发放。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562.4元,其中“退休费”59,132.40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退休费发放,“奖励金”430.00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费发放

    3、“商品和服务支出”1162122.24元,其中“办公费”195,667.88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印刷费”8,630.00元,主要用于:文件印刷,“手续费”488.00元,主要用于:银行手续费,“电费”1,0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用电费用支出,“邮电费”39,247.55元,主要用于:办公电话费网费,“取暖费”2,582.91元,主要用于:困难帮扶组办公用房暖气费,“差旅费”56,584.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及公务出行,“维修(护)费”21,887.00元,主要用于:日常设备维护,“租赁费”7,638.12元,主要用于:困难帮扶组办公用房房租费,“会议费”6,912.00元,主要用于:举办会议支出,“培训费”8,920.00元,主要用于:举办培训支出,“公务接待费”6,328.00元,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交流学习,“委托业务费”125,402.00元,主要用于: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工会经费”67,380.00元,主要用于:工会活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0.00元,主要用于:公车修理费,“其他交通费用”355,820.00元,主要用于:交通补贴发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6,254.78元,主要用于:加班餐费等

    4、“资本性支出”114699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14,699.00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7,708.00元,与2019年算相比减少0.00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外省市交流学习、探讨国企改革事宜、公车维修费。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因公出国(境)费。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38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0.00元,主要原因是公车修理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6,328.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0.00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外省市交流学习、探讨国企改革事宜。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7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276,821.24元,比2018年减少198,033.54元,降低13.00%。主要原因是:减少委机关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10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1,10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个,涉及金额3318548元。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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